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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娘记】中文跨性别友善语言指南---船思

为了促进在中文环境下关于跨性别的友善语言使用,基于我机构的工作经验,特别是【Transtory】专栏截至目前共计115篇人物故事的积累,我们在此发布《中文跨性别友善语言指南(2023年)》。

由于文章原作者 “船思”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被封锁,本条博客仅进行搬运。

本文的章节结构如下:

  1. 绪言
  2. 禁止使用歧视性和不友善的语言 2.1 禁止使用病理化用语 2.2 禁止使用污名化或歧视性用语 2.3 禁止基于顺性别霸权思维 2.4 禁止将被指派性别作为「真实性别」 2.5 禁止基于「变性」思维
  3. 避免使用不准确的语言 3.1 避免使用「生理性别」 3.2 避免使用「心理性别」 3.3 避免将跨性别直接理解为一种性别 3.4 避免明示或暗示跨性别者作为其被指派性别群体的组成部分 3.5 避免只关注跨性别女性
  4. 不应混淆相关概念 4.1 不应认为跨性别只是关于兴趣爱好的问题 4.2 不应基于刻板印象进行假设 4.3 不应基于主流规范或刻板印象进行语言使用 4.4 不应将某位跨性别者作为「群体代表」
  5. 正确使用人称代词和名称 5.1 禁止自行猜测人称代词 5.2 不便使用「TA」时的处理方式 5.3 确认对方希望使用的名称 5.4 注意保密被指派姓名
  6. 避免用语的性别局限性 6.1 「子女」「夫妻」等词的调整方案 6.2 无性别的称谓方式 6.3 第三人称复数的处理方式 6.4 「其他」「他人」等词的处理方式 6.5 对月经等特定议题的性别包容性用语
  7. 结语

本指南参考了联合国发布的《性别包容性语言指南(中文版)》,并基于跨性别议题的情况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本指南主要由执行主任冯卓凡写作。

1. 绪言

一般而言,跨性别是指一个人不认同自己出生时被指派的性别,而认同自己为与被指派性别不一致的性别之情形。

考虑到非单一性别认同(Multigender)的存在,该定义的后半句使用「与被指派性别不一致的性别」来替代「另一种性别」,以增强包容性。

需要说明的是,性别认同非女性或男性的情形(以下统称「非二元性别」,并在谱系上包含无性别),根据该定义均在实质上属于跨性别谱系(不考虑被指派性别为非二元性别的情形,见下文),因此本指南中的「跨性别者」均包含非二元性别者。

但我们尊重非二元性别者基于自我意愿而不表述自己为跨性别者的权利。

关于非二元性别的理解,我机构将在日后专门就此进行论述。

较新的观点认为,「跨/Trans」或「跨性别/Transgender」的概念还应包含性别表达上的「性别不一致」的情形;或者认为,「Trans」对应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上的相关情形,而「Transgender」则是关于性别认同的概念。

考虑到中国内地的跨性别运动尚处于初级阶段,且结合我机构的专业能力,本指南仍主要关注性别认同领域,并着力解决这一方面的友善语言问题。

相信随着跨性别运动和我们机构的不断发展,关于性别表达的友善语言问题也将得到进一步关注和解决。

本指南主要面向,愿意秉持友善态度进行与跨性别相关的写作、编辑、审校以及生活中的交流表达等语言使用活动的人群,以帮助其认识到一些可能被忽略的方面。

考虑到语言使用活动的多样性,本指南将主要使用「语言使用」「语言使用者」等表述,以体现包容性。

对于一些关于跨性别议题的谬论,我们应首先通过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观念的错误性与局限性,故目前不列入本指南的关注范围。

由于我国的被指派性别只有女性和男性,因此本指南不考虑被指派性别为非二元性别的情形。

本指南系针对简体中文环境下的语言使用问题而展开。一些经由汉字简化、异体字整理等工作而不在简体中文里使用或通用的汉字(如「妳」),不列入本指南的关注范围。

以上事项,恳请各位读者朋友留意和理解。

2. 禁止使用歧视性和不友善的语言

针对跨性别群体的歧视性和不友善的语言,主要包含如下类别:

(1)使用病理化用语的; (2)使用污名化或歧视性用语的; (3)基于顺性别霸权思维的; (4)将被指派性别作为「真实性别」的; (5)基于「变性」思维的。

跨性别去病理化已由世界卫生组织宣告(点击蓝字阅读相关推文,下同),并应已进入公共知识领域,在此不再赘述。

阅读本指南的读者,应当对于跨性别去病理化有基本的认识。

关于上述第一项,常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别:

① 直接将跨性别表述为疾病的; ② 暗示跨性别是不正常的; ③ 使用「治疗」「扭转」或类似用语的(但在「激素替代治疗」中,可以使用「治疗」一词); ④ 认为跨性别是由于某种「刺激」或不正常的原因而导致的; ⑤ 认为跨性别者的「转变」必须存在所谓「原因」的。

我们认为,大家应当接纳跨性别是完全正常的现象,而不建议去探究所谓的「成因」。

关于上述第二项,常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别:

① 使用直接关于跨性别群体的污名化用语的,如「人妖」「二椅(刈)子」; ② 使用在社会上普遍使用的污名化用语的,如「变态」「太监」「神经病」; ③ 使用关于别的群体的污名化用语的(即相关词语也可能被一些人用于跨性别群体),如「阴阳人」; ④ 使用别的带有污名化或歧视性的用语的,如「男人婆」「娘娘腔」「像娘们一样」「不男不女」。

我们呼吁,无论对方是不是跨性别者,为促进平等(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平等),我们均应全面禁止使用带有污名化和歧视性的语言。

关于上述第三项,常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别:

① 认为所有人都应该是顺性别者的; ② 认为顺性别者具有优越性的; ③ 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进行语言使用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些语言使用者(其中多为顺性别者)会刻意渲染(比如以猎奇的方式)跨性别群体所谓的「悲惨处境」或「特别经历」,并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表示「同情」「怜悯」等等。

客观地说,跨性别人群在我国的生存环境极不乐观,也确实需要唤起更多人的关注。

但是,议题传播首先需要具备尊重、平等、友善、包容的精神。如此表达,显然不可能唤起公众对跨性别群体的尊重和正视。

这样的文章,无论「传播效果」有多高,都是无价值的。

因此,我们主张各位语言使用者应当摒弃那种「居高临下」地表达「同情」的思维,认识到大家不分性别认同一律平等,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前提下进行友善表达。

关于上述第四项,常见的情形是将被指派性别为女性或男性的跨性别者,表述为「跨性别的女孩子」或「跨性别的男孩子」。

例如,将计划完成性别重置手术的跨性别男性,说成是「想要变性的女人」(「变性」一词也应避免使用,见下文)。

具体而言,此项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未确认对方的性别认同,而直接以对方的被指派性别作为其「真实性别」的;

二是尽管清楚对方的性别认同,但出于对跨性别不够了解、便于传播等原因,仍将其被指派性别表述为「真实性别」的。

对于前一种情形,在对方愿意讲述,且确实需要确认其性别认同的情况下,语言使用者可以友善地向对方进行确认,但不应自行猜测。

对于后一种情形,大家需要认识到,我们应当基于性别认同来理解一个人的性别,将被指派性别作为「真实性别」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

有些人会出于所谓「传播效果」的考虑,使用这种表述方式,并认为这有助于让公众理解,具有合理性。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不应片面地考虑所谓「传播效果」,还需要考虑其所带来的社会价值。

以这种方式促进传播,不仅牺牲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无助于大众正确地理解跨性别议题,加重「被指派性别才是真实性别」的错误印象,完全是得不偿失的。

因此,我们主张各位语言使用者应当完全尊重一个人的性别认同,不得将被指派性别作为当事人的「真实性别」。

关于上述第五项,基于以往的认识,一些语言使用者往往会用「变性」的思维来表现跨性别者的故事。

比如,对于跨性别女性,一些人可能会从她如何「从男性变为女性」的角度进行呈现。

仍以跨性别女性为例,我们认为大家应当这样理解,即她本来就是女性,只是她的被指派性别很遗憾地不是女性,而不是说她之前就是男性,「完成变性」后才是女性。

以下事项是大家在具体使用语言时应当注意的:

我们建议大家使用「跨性别女性」「跨性别男性」「非二元性别(者)」等表述,而不用「男跨女」「女跨男」「男跨非二元」「女跨非二元」等词汇。

注:「男跨女」等虽然使用「跨」字,但实质上仍带有「变性」思维。

我们建议大家使用「完成了性别认同(或自我认同)」之类的表述方式,而不用「转变了性别」等表述;如需表现当事人的生活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则可以采取「性别过渡」等友善表述。

注:这里的「完成认同」是指当事人确认了自己关于某一方面的认同,不代表其自我探索就此结束。

我们建议大家使用「性别重置(或肯定/确认/承认/适合)手术」的表述,而不用「变性手术」一词。

我们建议,无论是跨性别者完成认同之前还是之后的内容,大家原则上均应使用当事人偏向使用的人称代词。

有些观点认为,对于跨性别者完成自我认同之前的叙述,应按照其被指派性别使用人称代词,而在完成认同后,才转为使用其偏向使用的人称代词。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被指派性别完全是被社会强加的性别标签,那么将这种印记继续呈现在跨性别者的故事中,显然是不友善的。

尽管这种做法可能会让一些不了解跨性别的读者感到困惑,但这正有助于相关读者进一步了解该议题。

这也符合我们上文提出的观点,即促进公众理解比片面追求传播效果更为重要。

作为一种特殊的情况,若当事人的性别认同发生了自然流动,即当事人的性别认同前后是不同的,此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当事人意愿,在相关阶段选择对应的人称代词。

对于这种特别情况,我们建议各位语言使用者应表述当事人的性别认同「发生了流动」,仍应避免「变性」的思维及相应表述。

注:性别认同具有流动性,不代表性别认同可以被扭转,请各位读者注意,不要误解。

3. 避免使用不准确的语言

针对跨性别群体的不准确的语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别:

(1)不能准确地表述被指派性别的(如使用「生理性别」); (2)不能准确地表述性别认同的(如使用「心理性别」); (3)将跨性别直接理解为一种性别的; (4)明示或暗示跨性别者是其被指派性别群体的组成部分的; (5)认为跨性别群体里只有跨性别女性的。

关于上述第一项,我机构已就「生理性别」表述的缺陷进行了撰文论述,此处不再重复。

关于上述第二项,我们认为「心理性别」的表述是极为模糊和不明晰的,并且没有道出性别认同的应有之义。

一般来说,性别认同是指一个人对某种(或某几种,也可以是全部)性别的归属感,或者将其作为真正展现自己的性别标志。

使用「心理性别」一词,容易让人以为跨性别者只是具有另外的性别的心理特点,使得大众无法准确理解性别认同的内涵,是应当避免的。

同样地,我们认为应当避免使用「生理~,心理~」(如「生理男,心理女」)的表述方式。

关于上述第三项,我们应当认识到,跨性别是描述一个人性别认同与其被指派性别是否一致的概念,而不是说跨性别本身就是一种性别。

例如,跨性别男性和顺性别男性的性别认同都是男性,只是由于前者的性别认同与他的被指派性别不一致,因此称他为跨性别男性,而后者与前者的情况相反,故称为顺性别男性。

但是,跨性别男性和顺性别男性都是男性,这是各位语言者需要认识到的。

跨性别女性和顺性别女性的情况同理。

基于上述分析,「女性」「男性」和「跨性别者」之间并不是并列关系,也不能在男女两性之外,将跨性别视作「其他性别」。

这是大家在语言使用时务必注意的。

关于上述第四项,我们应当避免将跨性别者作为(包括明示或暗示)其被指派性别群体的组成部分,具体原因前文已有论述,此处不再重复。

需要注意的是,跨性别者和其被指派性别群体之间是否添加「别的」等词汇的事宜。

以非二元性别者为例,若说其和「其他男生」玩得很好,则可能会带有暗示当事人也是男生的色彩。

反之,以跨性别男性为例,若说他和「其他男生」玩得很好,则意味着承认他也是男性,体现了平等和友善的精神。

考虑到实际语言使用中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例如可能还有另外的人物,是相当于该人而说「其他」「别的」等等),各位读者需要结合具体语境,判断是否使用「其他」「别的」等词汇。

另需注意的是,出于平等和友善等方面之考量,我们不建议对女性及非二元性别群体使用「其他」一词,而可以考虑使用「别的」等词。

关于上述第五项,我们需要关注跨性别男性,还需要关注性别认同并非女性或男性的人群。

由于我国的被指派性别只有女性和男性,因此性别认同非二元的伙伴在实质上均属于跨性别谱系。大家在关注跨性别议题时,同样需要关注到TA们。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非二元性别者不希望表述自己为跨性别者,因此各位语言使用者应当注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一般情况下,大家可以直接表述对方为非二元性别者,而不需要特意使用「跨性别非二元性别」等表述。

在呈现非二元性别者的故事时,我们应务必避免将其作为或视为女性或者男性的思维模式。

4. 不应混淆相关概念

性别认同与性别表达、性别气质、性吸引倾向、浪漫倾向等等概念之间是不同的概念,各位语言使用者应当注意区分,避免混淆。

根据我们的经验,此处需要注意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是不应认为跨性别只是关于兴趣爱好的问题。

这种观点完全没有认识到跨性别议题的实质,应当改变。

第二是不应基于刻板印象来假设跨性别者的情况。

有些人认为,跨性别女性和跨性别男性的样貌、爱好、生活状态,应该相应地符合女性和男性在大众心中的传统印象,而非二元性别者则应该过着「中性」的生活。

这种观点是跳入了新的刻板印象的窠臼,也是应当改变的。

第三是在呈现跨性别者的生命故事时,避免带有主流规范或性别刻板印象的描写。

以跨性别男性为例,有些人会写道「因为他是男生,所以他喜欢女生」,或者「由于他是男生,因此他拥有着阳光、自信的男性气质」。

显然,前者体现了异性恋规范,后者则过于带有性别刻板印象(即把「阳光」「自信」说成是「男性气质」)。

我们在讲述跨性别群体的故事时,也应当具有对这些主流规范、刻板印象的批判精神。

第四是不应将某位跨性别者的情况夸大为整个群体的特点。

一些人可能是因为对跨性别群体的情况不够了解,因此在语言使用时,或有意或无意地将当事人表现为跨性别群体的「代表」。

这是不正确的做法,因为跨性别群体内部是非常丰富多样的,任何人的故事都只能代表其自身。

要想更全面地展现整个群体的面貌,我们需要让更多的伙伴能够讲述自己的故事。

5. 正确使用人称代词和名称

大家应当在进行语言使用时,确认对方所偏向使用的人称代词,而不应自行猜测。

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性别认同为女性、男性、非二元性别的伙伴,必然相应地选择人称代词为「她」「他」「TA」。

例如,在姐妹机构无性吸引之声的人物类文章中,非二元性别者/性别酷儿KIVA选择「她」作为文中使用的代词(点击蓝字阅读原文,下同)。

若不清楚对方偏向使用的人称代词,且难以或无法直接询问,或者对于虚构的场景,希望增强性别包容性,又或者因为行文格式的要求,不便使用「TA」作为人称代词,大家则可以参考联合国发布的《性别包容性语言指南(中文版)》所提供的两项建议,即「使用性别中性代词」和「重复相关名词」。

使用性别中性代词

避免使用区分性别的所有格(如“他的”、“她的”、“他们的”、“她们的”)。使用“其”、“此”、“该”等性别中性代词。

在工作场所(如电邮、短信、信函、正式记录)中使用性别中性词语,如“各位(同事或同仁)”、“诸位”等。在中文口语中也可使用“在场的各位(观众或嘉宾)(括号中的内容视场合决定)”等。

包容性弱 包容性强
副主席在任职资格上与主席相同,他的职责是…… 副主席在任职资格上与主席相同,其职责是……
每位教授都应派他的助手参加会议 每位教授都应派(其)助手参加会议

联合国《性别包容性语言指南(中文版)》关于「使用性别中性代词」的说明(引自联合国网站)

重复相关名词

如需指代前文提及人员时,可重复此人的姓名、职称或所属组织等相关名词,而非使用人称代词“他”、“她”、“他们”或“她们”。

包容性弱 包容性强
他的代表团支持这份修正案。 意大利(重复该国国名)代表团支持这份修正案。
法庭法官由选举产生。他应该品德高尚,符合专业资质要求。 法庭法官由选举产生。法官应该品德高尚,符合专业资质要求。

联合国《性别包容性语言指南(中文版)》关于「重复相关名词」的说明(引自联合国网站)

大家应当在进行语言使用时,确认对方希望使用的名称,而不应径直使用你所知道的对方姓名或在别处使用的昵称。

我机构已就该问题进行了撰文论述,此处不再重复。

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许多跨性别者并不希望公开自己的被指派姓名,因为这有可能与其自我认同相悖,或者是令其在别处可能面临尴尬或困扰。

因此,我们主张,如果你因为一些原因获取了跨性别者的被指派姓名,那么你应当在对应的目的下使用该信息(如因为单位管理的原因而采集对方姓名,则该姓名应在相应工作场景下使用)。

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除非确有必要(如曝光侵害事件),大家不应擅自公开跨性别者的被指派姓名,更不应在公开传播的稿件中自行使用对方的被指派姓名。

6. 避免用语的性别局限性

在中文语境下,不少词语具有二元性别的色彩,例如「男女平等」「子女」「夫妻」「女(男)朋友」「父母」「兄弟姐妹」等等。

注:在一些情形下,「兄弟」可以被用于非男性的群体,「姐妹」可以被用于非女性的群体;但考虑到「兄弟」和「姐妹」所被普遍认为具有的性别色彩,我们仍将其归入该类别中。

若相关场景中存在性别认同非女性或男性的人,或者相应词汇被用于描述较广阔的人群,那么我们建议大家尽可能地避免用语的性别局限性。

可供参考的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男女平等→性别平等 男女不限→性别不限 子女→孩子,下一辈(代) 父母→家长(本词带有家长制色彩,请读者们自行考量),长辈,上一辈(代) 父辈→上一辈(代) 夫妻→伴侣,配偶,爱人 女(男)朋友→对象,恋人(视情况也可以称为「伴侣」「爱人」等) 兄弟姐妹(亲属意义)→亲属,亲人,胞亲 兄弟姐妹(情感意义)→伙伴,朋友,好友 女士们先生们→来宾们,朋友们,观众们 美女帅哥→漂亮、帅气、高颜值的人

在使用称谓时,与上一节论述的人称代词一样,我们应当按照对方的意愿进行使用。

若不清楚且不便进行确认,或者对方希望使用无性别的称谓,则可以考虑称呼对方的职务、职称、职业、头衔等,例如XX主席、主任、教授、律师、博士等等。

若没有或者不清楚对方的头衔等等,且对方社会地位较高,需要表示尊敬,则可以称呼XX老师、前辈等。

若对方为非尊长者,我们建议大家可以直接称呼为「小陈」「小王」等等,或者称呼对方为同学、同事、朋友等。

对于第三人称复数,若对应人群中并非单一性别,或者该人群均为非二元性别者,则我们建议大家使用「TA们」,以体现包容和尊重,而不建议按传统方式表述为「他们」。

若因为行文格式要求,不能使用「TA们」,则可以考虑「这些伙伴」「相关社群」等等表述方式。

对于「其他」「他人」及类似词汇,我们建议可以考虑表述为「其它」「别的」「别人」等等。

作为一种例外,对于拥护父权制、反对性少数平权的人士,考虑到这些人士显然不会希望使用体现多元性别的词语,因此我们认为对于这类群体,可以使用「他们」「其他」等表述方式。

最后,对于月经等特定议题,我们建议使用「来月经的人」「有阴道的人」等方式来描述相关主体,以增强性别包容性。

7. 结语

至此,本指南的编写基本告一段落了。

回顾写作思路,我们首先希望各位语言使用者秉持平等、尊重、友善、包容的态度,摒弃带有歧视性和不友善的用语及思维。

接着,大家应当了解关于跨性别的基本知识,避免使用不准确的语言,以及避免不同概念之间的混淆。

最后,大家需要改变以往的习惯,具有向当事人确认人称代词、名称的意识,并避免相关用语的性别局限性。

由于行文仓促,本指南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读者朋友海涵,并欢迎大家批评斧正。

衷心希望通过本指南,能够让中文环境下关于跨性别的语言使用更为友善。

END